欢迎光临官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2:48:12 人气:62

法院.png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


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开公招2024001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23人,其中法官助理9名;书记员7名;司法辅警6名;司机1名。具体招聘岗位简介及岗位要求见附件招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20周岁,年龄截止日期计算至2024年3月1日。其中,报考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司法辅警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机岗位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司法辅警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官助理、书记员应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或其他输入法。司机要有驾驶证B照及以上,具备2年及以上机动车驾驶经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含),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司法辅警岗位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本科生不得以大专学历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三)任职回避


1.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不得报考;


2.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不得报考;


3.配偶、父母、子女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不得报考。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由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司法辅警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司机26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招聘人员聘期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网址:http://syjk.lncourt.gov.cn/)上,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6:00。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可关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或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公告栏自行下载《报名信息表》《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报名上传所需材料


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海外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图片清晰。


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需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以及其他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kfqfyzzb2024@163.com ,邮件标题名称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六、考试内容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法官助理、书记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


1.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成功的考生,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字录入技能考试,文字录入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二)司法辅警体能测试


通过司法辅警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


1.男性司法辅警: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向摸高


2.女性司法辅警: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向摸高


测试当日考生须自行持有效意外伤害险参加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为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辅警。


1.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专业类(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试题,考试时限为 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笔试结束后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考生按照文字录入技能考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算综合笔试成绩。并依据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3.笔试结束后其他岗位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或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公示。


5.报考司机岗位的,不参加笔试,进行路跑测试。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现场测试人选不高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的现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短信通知为准。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体能测试及路跑测试的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七、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政审考察标准进行政审考察。


2.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将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


3.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有疑议人员,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4.因工作需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对个别招聘岗位进行调剂,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此次招聘为考生自愿报名,报名后视为考生自愿认可并服从本次招聘的规则和考务工作安排;


3.本次招聘工作事宜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或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准确、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任一招录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4—85819828、85819008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工作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png